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专利代理师、律师、一级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京大律师所轮值主任。常年担任国家部委、国内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知名律师、一级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轮值主任。
擅长公司法、民事、经济纠纷、继承、婚姻、劳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非诉处理.
济南京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高级工程法律咨询师,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智库专家,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济南市天桥区政法委法律顾问
专职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领域、商标确权维权、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案件代理、刑事合规审查。
专职律师,法学学士。曾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16年公司运作、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程建设等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管理和法律实践经验。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北京市京大(深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兼任:广东京大方元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京大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安徽京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京大律方专利代理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专利代理师、版权经纪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
北京市京大(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承办多起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如民事诉讼、商标行政诉讼、专利行政诉讼、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婚姻及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专家
法学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
专注于知识产权多领域的民事、行政案件,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经验。
具有良好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查 意见的答复以及专利复审经验
曾在北京知名代理所负责案件审核、业务培训、案件分配以及复杂案件处理。
主要从事案件质量审核、新人带教、客户管理、客户支持、案件挖掘、专利新申请撰写、OA及复审意见答复等工作。
具有4年知识产权行业经验,曾供职于深圳中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国内专利流程及客户跟进工作。
具有十年以上的知识产权从业经历,擅长国内专利案件撰写、审查意见答复、专利检索分析、专利挖掘等相关业务;
擅长电学类专利撰写,具有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专利代理事务的处理经验。
获得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并拥有中国专利代理执业证,在专利代理行业从业四年多,专注的领域包括通信、人工智能、互联网、软件和区块链等,主要负责新申请检索、审查意见答复和专利检索等业务,主要服务的客户包括网易、北京金山云、旷世科技、新北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具备3年专利代理经验,擅长计算机,人工智能,游戏,云计算等领域的专利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专利撰写经验。主要负责专利撰写、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专利复审、专利检索等事务。
具备丰富的专利撰写及一定的专利挖掘经验,较为擅长互联网通信、软件算法、人工智能、电子电路、光电技术等领域的专利撰写业务。
具有较强的专利申请、专利撰写、专利无效等经验。
具备6年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经验,擅长机械领域的专利代理业务,主要负责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专利复审等专利代理事务。
擅长机械领域的专利代理业务,具备丰富的专利撰写经验,主要负责专利撰写、审查意见答复等事务。专利代理的客户有中铁六局、海目星激光科技、银星智能等。
具有医药、机械方面工作背景及专利申请、撰写经验。
具有电学领域专利申请和专利撰写经验
擅长机械领域的专利代理业务,国内专利案件撰写、审查意见答复、专利检索分析、专利挖掘等相关业务。
电学部专利代理师,具备丰富的专利撰写、专利无效等经验。
具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擅长人工智能、软件算法、电子电路等电学领域的专利代理业务。
新加坡国立大学(荣誉)法学学士,研究生教育文凭(NTU / NIE)
注册印度专利代理人,注册号:1929年/ PA,印度马德拉斯大学电子电气工程学士,英德拉·甘地开放大学知识产权研究生文凭
新加坡最高法院辩护律师,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荣誉)学士学位
• 英国赫尔大学法学(荣誉)学士学位 •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的辩护律师 • 合格的外国律师(执业外国法律)
•加州律师 •美国注册专利律师 •加州西部法学院法学博士 •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理学硕士 •加州理工大学理学学士,圣路易斯奥比斯波
•新加坡国立大学知识产权法(GCIP)研究生证书 •新加坡国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理学硕士 •香港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及管理硕士 •南京农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
•知识产权法研究生证书(GCIP) •克兰菲尔德大学(Cranfield University)分子医学理学硕士 •东英吉利大学生物科学理学士
•马来西亚注册商标代理资格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理 学硕士 •新加坡国立大学知识 产权管理理学硕士 •新加坡国立大学知识 产权法研究生<
专利侵权行为怎么区分? 京大律师来解答:专利侵权行为分为两种,分别是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 先说直接侵犯专利行为: 1.假冒他人专利; 2.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3.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6.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7.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再说一下间接侵犯专利行为: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犯人与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要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如果构成了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 1.责令停止侵权 2.处以罚款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