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荣誉】恭贺京大入选2021年度深圳商标权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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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颁奖盛典隆重举行,北京市京大(深圳)律师事务所沈克琪律师承办的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江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盈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吉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成功入选2021年度深圳律师承办商标权十大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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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案例九(并列):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江西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盈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吉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例介绍

入选案例九由京大深圳办公室执行主任姚玉松律师、副主任李明华律师、沈克琪律师等组成的律师团队,受当事人委托,针对案例具体情况,找出近三年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等做出判决的类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制定诉讼策略,从证据角度深入剖析,就行政程序是否违法、停止涉嫌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规定适用性、经济赔偿的计算基数及其证据支持等方面进行答辩,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律协认为本案在不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方面具有典型意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赔偿数额巨大,终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的酌定赔偿数额。

深圳市律协评价为:法院阐明了收到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驳回通知,并不构成恶意侵权中的明知。被告曾经以被控侵权标识进行注册商标申请,但在申请过程中被驳回,而驳回通知书中引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原告以此行为主张被告是恶意侵权。

但事实上,注册商标的审查具有一定时间周期,许多经营者在想到商标标识后,同步先提交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同步使用,使用时可标注TM。商标最终没有注册成功,并不等同于不能使用。以行政程序中的驳回来认定使用者构成恶意侵权,不符合恶意侵权的立法本意。


本案成功入选经典案例并得到市律协的高度评价,反映了承办律师团队较强的专业能力,对今后承办的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