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网红直播带货翻车了,罗永浩直播间羊毛衫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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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网红直播带货翻车了,罗永浩直播间羊毛衫售假!
近日频繁爆出知名主播直播卖假货事件,其中就有网红辛巴和电商直播红人罗永浩,我们一一来看一下
案例1:辛巴直播带货卖假燕窝
快手网红辛巴因为直播带货的燕窝有假,退一赔三,退赔6200万!并被广州工商局立案调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涉及到的销售金额高达200万以上的,处以15年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案例2:罗永浩直播带货卖假品牌羊毛衫
12月15日,微信公众号“罗永浩”发布《关于11月28日交个朋友直播间所销售“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为假货的声明》,承认所售出部分羊毛衫为假货,并将对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进行三倍赔付,未来一周内,将陆续联系所有购买该商品的两万多名消费者办理赔付。对此,“交个朋友直播间”从该产品的多名实践消费者(含几位公司内部职工)手中回收了五件,分别送到两家专业组织检测,12月15日下午得到一家的检测结果是,该送检产品为非羊毛制品。
网红带货需要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如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或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则构成虚假广告。
同时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作推荐,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
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关系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如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的,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京大律师提醒您:直播带货风险大,不要被眼前利益所蒙蔽而做出损害他人的事情,更不要无视法律,最后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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