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
PCT 简介 专利合作条约 (PatentCooperationTreaty 简称 PCT) 签订于 1970 年 , 并于 1978 年生效。我国于 1994 年 1 月 1 日加入 PCT,成为 PCT 的正式成员国。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成为 PCT 国际受理局、国际检索局、 国际初审局。 PCT 申请分为两个阶段:PCT 国际阶段和 PCT 国内阶段。 (1) 国际阶段:①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②国际检索; ③国际初步审查; (2) 国内阶段:相关 PCT 成员国审查决定 PCT 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PCT 申请人资格 条约规定,各缔约国的国民或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 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或居民(不论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PCT 申请的好处: (1) 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提出,可以在各个国家获得 同一个申请日; (2) 以最小的花费,可以将国家申请决定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有些国家可以推迟到 32 个月, 可以更好地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 (3) 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 质量的译文供各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 (4) 国际阶段有多次修改文本的机会,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成员国均有效力。
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途径
目前中国的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1)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内分别向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提交多份申请文件,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2)PCT途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应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由受理局确定的国际申请日,在PCT的所有成员国中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申请人可以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内向欲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各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将依据本国的国家法对于成功进入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做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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