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纠纷
2020-08-24
京大律师事务所物权纠纷(无权确认、所有权争议、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物权纠纷,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 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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